
跨国公证及认证
简介
美国的商业、私人、法律等文件,无论中文或英文,在中国大陆使用就必须在中国驻美国领事馆得到公证或认证。
公证 vs. 认证
中国驻美使领馆的公证(Notarization)和认证(Authentication)的区别在于,使领馆公证只限于对持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,并且本人必须到场,而认证服务可以涵盖非中国公民,并且本人无需亲赴中国驻美使领馆,可委托他人代办。另外,大多数美国官方的文件,如出生证、结婚证书、公司注册证书都不能办理中国驻美使领馆公证,只能认证,而几乎所有的文件都能办理领馆认证(公证及认证后的文件在中国具同等法律效用)。以下为可认证的官方、商业及私人文件:
美国官方证件:
出生证、结婚证、离婚证、离婚判决、破产判决、死亡证、绿卡、美国护照等
公司及商业文件:
公司成立宣言、董事会记录、公司良好资信证书(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)、商标证书、公司信息登记表等
各类委托证书:
中国国内房产买卖、出租、管理委托书、寄养儿童委托书、其它一般或特殊事项委托书等等
各类声明:
无配偶声明、放弃继承权声明、放弃抚养权声明、放弃表决权声明、放弃公司职位声明、改名声明等等
各类诉讼文件:
民事起诉书、民事答辩书等等
各类证明:
单身证明、健在(生存)证明、在校证明、华侨证明、新旧美国护照同一人证明等等。
海牙公约认证 (Apostille)
Apostille,意为海牙公约认证,特指1961年《海牙关于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》签约国之间相互承认的,特定的官方机构对公文上其主管部门所做签字、盖章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行为过程和结果,是一种特定的“认证”。美、英、法、德、意、日、俄、西、澳、新、印等国皆为签约国。在美国,这一”特定官方机构“为各州州务卿办公室,意即一经州务卿认证(Apostille)的文件无需再经海牙公约签约的其它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领馆认证(意、印、西班牙三国例外),即可在对方国家地区使用(譬如香港)。
中国并未签约(香港、澳门为签约方,台湾也非海牙公约成员),因此经各州州务卿认证的文件仍需经过中国驻美使领馆认证(俗称三级认证)方可在中国内地具法律效用。
三级认证
通常是指公证师公证、州务卿认证,及中国使领馆认证。而在加州为四级认(公)证:
● 加州公证师(Notary Public)公证
● 再经公证师所在郡(或译作县)政府(County Recording Office)认证**
● 加州州务卿办公室认证
● 中国驻旧金山或洛杉矶总领馆认证
**由于加州下辖58郡(又译县),幅员辽阔、人口众多,加州公证师公证文件必须先透过所在郡政府登记处认证,而州务卿办公室只对下辖郡政府认证加以认证
我们服务的优势:
● 拥有加州公证师资质
● 超过十年代办中领馆各类文书认证的丰富经验
● 低廉的收费、绝佳的口碑让您省钱、省心
